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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微整形微信交流群 193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4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旗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                   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称为“Z 旗转债”;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市后“中旗转债”将停止交易。 旗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未转股的“中旗 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中旗转债”将按照 100.80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年利率为 1%,含息、税)的价格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 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易日,距离“中旗转债”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 5 个交易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别提醒“中旗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 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中旗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 “中旗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中旗转债”如 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 2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 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 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中旗转债”提前赎回 权利,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中旗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中旗转债” 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一、“中旗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40.00 万张,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54,000.0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27 号”文同 意,公司 54,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9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9 年 3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中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0.27 元/股。 告编号:2023-03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7 元/股调整为 30.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 告编号:2024-03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 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17 元/股调整为 30.02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决定将“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70 元/股,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告编号:2025-044),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70 元/股调整为 14.76 元/股,东南亚看中国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                                                  《关 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情况   (一)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当期应 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中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4.76 元/股)的 130%(即 19.188 元/股),已触发“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 会决定行使“中旗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中旗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负责后续“中旗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中旗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 为 100.805 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中旗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t=294 天(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算头 不算尾,其中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为本计息年度赎回日),B=100。计算可得: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1.00%×294/365≈0.805 元/张;赎回价格=债券面 值+当期利息=100+0.805=100.805 元/张(含息、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中旗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中旗转债”。    本次赎回完成后,“中旗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年 12 月 29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旗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旗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旗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7-88830998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中旗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中旗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 易“中旗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中旗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 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旗转债”将被强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中旗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中旗 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 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中旗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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